期刊信息
 

刊名:中小学管理
主办:北京教育学院
主管: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ISSN:1002-2384
CN:11-2545/G4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影响因子:0.6592466
数据库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1992版);北大核心期刊(1996版);北大核心期刊(2000版);北大核心期刊(2004版);北大核心期刊(2008版);北大核心期刊(2011版);北大核心期刊(2014版);北大核心期刊(2017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扩展(2019-2020);期刊分类:教育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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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启动,8月22日报名,附招

来源:中小学管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7:30:4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教体局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含市直及市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教体局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含市直及市直以上义务教育段学校、泰安英雄山中学初中部),各街道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学校划片招生和统筹入学工作。各学校除招收学区内生源外,还要接收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生源。

关于预防接种证明。预防接种证明不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泰山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历史沿革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继续实行单校划片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1.入学条件

小学: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学籍的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相关表格在“泰山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下载。

具有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一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为依据,在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按学区内生源予以接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明、三代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若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体局或街道镇统筹安排入学。

1.小学入学流程:泰山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手机注册“爱山东”APP用户,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登录“泰山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入学信息填报→按照所在学区申报公办学校(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意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录取→大数据自动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学校入户考察核实→根据审核结果录取、统筹安排部分生源→监护人查询录取结果→新生报到。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大力推进全纳教育,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和“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对具备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置,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对生活能自理、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到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对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残疾人教育专家鉴定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2.所需材料

3.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中小学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工作,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少年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学区内学校申请延缓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学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造成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社会保险证明。自2023年起,外来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入学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其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为依据。

5.坚持阳光均衡编班原则。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上一年级休学学生需要复学等因素,编班后学生不得变动。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不得以实验班、创新班等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8月16日10点,2022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召开,会上,发布了2022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2022年泰山区小学、初中招生流程安排表,各学校招生计划等内容。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实际工作、居住,需同时提供户口簿、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注册一年以上的泰山区工商营业执照、在泰安市或泰山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若住址学区所在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体局或街道镇统筹安排入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若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文章来源:《中小学管理》 网址: http://www.zxxglzz.cn/zonghexinwen/2022/0816/1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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